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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胡局长及人社团队解答:2019年青岛退休工资按山东省社平基数计算,我市受益群众6.6万人皆大欢喜,同时也引发巨大的社会反响!

匿名用户 2021-03-18

问题1,青岛2019年退休工资基数调整的依据是什么?有没有召开听证会或征求意见?问题2,青岛2019年之前退休人员的工资是否需要套用山东省的基数通补?问题3,青岛2019年之后退休人员的工资计算是否在青岛市基数和山东省基数之间相互转换?或者就高不就低?

胡义瑛党组书记、局长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您反映的问题是因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政策调整形成的。

2006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印发山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发[2006]92号)明确规定,各地可以采用“省社平”或“市社平”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基数。我市结合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实际,青岛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转发鲁政发〔2006〕92号文件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青政发〔2006〕42号),规定全市统一以“市社平”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基数。

按照规范、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部署,2019年全省实行统一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020年6月,省公布了2019年度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使用“省社平”。鉴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基金管理都已实现全省统一,经市政府同意,我市确定以“省社平”作为2019年度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

2018年(含)以前,我市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时采用“市社平”作为计发养老待遇的基数,而2019年采用“省社平”作为计发养老待遇的基数,是提升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的政策调整,符合国家、省、市政策规定。

感谢您的参与。

2021-03-26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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