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问题

我是王哥庄黄山70岁老农,旧民房加屋顶防漏雨被崂山区规划局认定,根据《城乡规划法》认定我家屋顶是违建,实在是冤枉,请求为群众解决问题。

匿名用户 2021-03-25

我是崂山区王哥庄街道黄山社区(原黄山村)村民林玉华,祖祖辈辈在黄山村居住。早在1985年,经镇村同意在宅基地建造平房一处,1991年已经土地登记确权。近年因民房年久失修多处漏雨,只好做防漏水的屋脊(俗称坡屋顶)(见附图,我家民房在全村的中心位置划红圈处),王哥庄城管认定我是民房屋顶是违法建筑,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却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

此事,我曾早前就咨询青岛市规划局崂山分局,工作人员答复我:黄山村民房加坡屋顶无需规划审批,因此我没有到崂山区规划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现在,在我向崂山区提出行政复议后,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却突然要求崂山区规划出具了一个认定书,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认定我林玉华家的民房屋顶防漏雨水的坡屋顶是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

本人恳请这次民生在线深入我村拍摄和调查,为我主持正义。看看,我这在村里老房顶上的屋顶,在没有任何的建筑面积的坡屋顶,究竟是不是真正的违反了城乡规划法,是不是真正的违建。毕竟,这也是牵涉民生和老百姓生存的一个民生问题,拆除了我家的屋顶,房子四处漏雨,无法居住,(现在屋顶是修好了,但是屋内漏雨处没有修复仍保留漏雨现象,可以来看)这也是我这个70岁老人的晚年未了心事。

我是王哥庄黄山70岁老农,在村庄的旧民房加屋顶防漏雨被崂山区规划局给综合执法局出具了一个认定书,依据《城乡规划法》认定我家屋顶是违建,实在是冤枉,请求主持正义和为老百姓解决难题。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经了解,2018年上半年,您二层民宅屋顶增建较大的钢结构屋顶,该建设行为发生后引起周边居民不满和举报,相关执法部门介入查处。随后,您或您的委托人到崂山区审批大厅窗口咨询关于办理手续事宜,大厅工作人员和我局崂山规划分局驻大厅后台工作人员进行了接待解答,解答中我局人员与街道办事处进行了沟通,了解了项目涉及的信访纠纷情况,建议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并解答对于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单纯的维修加固不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房屋的新建和改、扩建需按程序办理规划许可手续。2019年8月,执法部门函询规划许可情况,我局回函,该建设行为未经过规划审批。

黄山社区位于崂山景区,有较高风貌保护要求,您本次 “防水改造”在二层屋顶又增建较大的钢结构屋顶,增加了建筑高度,既对周边社区居民造成影响,也影响了山村整体风貌。该事项前期经村民举报后,崂山区执法部门已进行执法,该执法行为已经经过行政复议并经司法终审判决。

2021-04-06 15:21

主办:青岛市政府办公厅  青岛日报社承办:青岛日报监督互动中心  观海新闻  青岛新闻网

扫描关注公众号

提交成功

等待嘉宾答复…

错误提示放这里

0/50

提问类型

0/1000

* 最多上传3张照片,1个视频

上传视频
上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