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庄周围的农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的标识如附件图片,请问这是一般农田,还是一般农田?如果有村民在上述自家田地中栽植杨树,不但违反土地使用规定,还影响邻地庄家生长,村干部劝阻无效。是向自然资源部门举报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友您好,感谢关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也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对于已经栽种的杨树,将依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要求,依法依规处理。比如进行退出复耕,或从永久基本农田中调出。
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均强调了永久基本农田上禁止发展林果业。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办理耕地非农化问题,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办理耕地非粮化问题。对于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问题,可以到自然资源部门反映,也可以到农业农村部门反映。
2021-04-06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