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家规模以上机器人生产企业,请问对上规模给予分档晋级奖励有什么具体规定?

卞成党组书记、局长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感谢贵公司对我市机器人产业发展的贡献。我市机器人产业政策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机器人生产企业,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和100万元的上规模奖励,奖励为一次性事后奖励,奖励金额按晋级补差原则执行。机器人生产企业上规模奖励具体事宜,您可以致电我局装备产业处咨询,联系电话为85912661,或者登陆我局官方网站、关注我局微信公众号查询。感谢您的参与,祝贵公司生产经营再上新台阶。
2021-04-02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