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传华党组成员、副局长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友您好,为鼓励企业在职职工通过提高自身职业技能水平避免将来失业或失业后能更快地找到新的工作,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文件精神,2017年至2020年我市实施了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在我市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1年的企业在职职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如电工、木工等)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如会计、教师、经济师等),在证书批准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非企业单位的职工,不属于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范围。由于失业保险基金备付能力不足12个月,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已停止执行企业在职职工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感谢您的参与。
2021-06-08 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