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红岛湾车位#
关于融创.红岛湾车位合同里载明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甲方(青岛慧成置业有限公司)没有做到,首先乙方(业主)没有全面知悉价格政策及宣传,说是限时优惠(2020年9月30日前),过时恢复原价,包括车位抵用券有使用时间,但后续的价格更改(以团购的名义)及车位券超时使用均没有告知乙方,以甲方有最终解释权来胡乱搪塞乙方。政策胡乱制定,只是选取对甲方有利的一面,甚至随意更改已经制定并对外宣传过的政策,如在损害第一波购买车位业主的利益及感情后,以搞团购活动的名义来破坏自己制定的政策,更是在为了消化库存量而再次破坏自己制定的车位券使用时间(开盘之日起180天内,过期作废)和使用权人(只限本房号,不得转让)的政策和不能同时享受团购及其他优惠的政策。卖车位过程搞差别对待,比如第二波卖的车位相较于第一波卖的车位,并不存在不利因素,甚至更好,但价格却搞差别对待,尤其是在车位并没有交付的前提下(合同载明2021年7月30日前),而第二次选车位在2021年7月26日,交付也是同一时间。 诉求:融创作为全国知名企业,融创.红岛湾项目销售政策诚信制定且执行融创.红岛湾业主,享受平等公平的对待销售政策要求无差别对待,退还或补偿多收的车位费用,参照第二波买车位业主享受的价格政策(第一个10万,第二个及多个8万),参与抽奖,车位券可以同时享用(当然也不低于8万的底价)

解宏劲区委副书记、区长
城阳区政府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城阳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落实,车位的价格不在《山东省定价目录》(鲁价综发【2015】123号)内,不属于物价部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法定职权范围。车位车库的租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开发企业根据市场供求、经营状况提出,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