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私自替村民代签土地补偿协议,骗取省政府证地批文是否合法?十年前的征地批文与《土地管理法》第37条有冲突,以何为准?

解宏劲区委副书记、区长
城阳区政府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城阳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夏庄村委私自代替村民签订土地补偿协议,骗取省政府批文”问题,经夏庄街道办事处落实不属实。关于“夏庄村土地拍买,征地程序是否合法”问题,经落实,夏庄村北地块分别于2010年、2012年经批准(鲁政土字〔2010〕90号、鲁政土字〔2012〕401号)办理农转用征收手续并于2021年5月12日,经网上拍卖的方式由竞得人依法竞得。征收和供地程序均由城阳区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定程序逐级上报后批准办理。
2021-08-24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