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乐常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的支持。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到我市住房保障范围,具体申请条件如下:1.应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以上;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3.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4.在本市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若您符合条件,可结合房源情况发布配租公告后,通过单位进行申请。同时目前国务院已出台相关政策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该政策主要面向新市民和青年人等群体,目前我市正在推进相关政策落地,您可关注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取最新信息。
2021-11-03 1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