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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评为山东省高级职称人员的奖励机制建议

匿名用户 2021-09-17

领导,您好:青岛的发展离不开人才,为了更好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让人才在各行各业发挥最大的优势,为青岛的经济腾飞做出贡献,建议针对获得省级评审职称的人员给与奖励,如:

1.针对被评为职称的人才,按照层级给与一次性奖励;

2.针对被评为高级职称的人才(正高级或副高级)在退休金核算时给与一定比例的增加;

3.针对被评定为高级工程师在退休时候每月给与一定比例的补助;

通过以上方式,让更多的人才留在青岛发展,为青岛的经济大展宏图,虽然劳动保障部门出台了高级人才的奖励机制,但是门槛太高,符合要求的不多。请结合青岛的目前的形式,建立多种激励机制,为青岛的发展做出贡献。

王尧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友您好!您反映按照层级给予评为职称的人才一次性奖励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职称评审是按照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综合评议和认定。由于职称不是人才称号,取得各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与您提的人才激励对应的人才有所不同。同时,我省各系列各级别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分别设立在省市不同行业主管部门及部分企事业单位。目前,按照不同职称级别给予一次性奖励,暂时没有相应政策。对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们会认真开展调研,并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同时,我们也鼓励用人单位及时兑现职称待遇,以促进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的引进集聚。

您反映针对被评为高级职称的人才在退休金核算时给予一定比例的增加及对被评定为高级工程师在退休时每月给与一定比例的补助问题,答复如下:目前,在退休金核算、调整养老金等方面,我市执行的是国家和省政策,青岛市没有制定此政策的权限。感谢您关注市人社局的工作。

2021-09-26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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