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海春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民政局
网友您好!今年5月,青岛市民政局、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自2021年1月起,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82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4元。感谢您对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关注!
2021-10-19 15:34
市民政局
网友您好!今年5月,青岛市民政局、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自2021年1月起,我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82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4元。感谢您对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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