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是村级法治的基础。目前崂山区北宅街道洪园社区的村务公开和村民“躲猫猫”,一次高达几个亿的重大村务支出没有经过村级民主会议集体决策,没有进行事前,事中, 事后公开,甚至前后数字不一, 还有账外账,村民有拿现金不入账的情况。
村务公开的虚假和应付,掩盖了高达千万级别 百万级别的多次违法违规乃至犯罪,动摇了农村法治根基。
希望上级业务部门加强法治指导和监督。

王海春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民政局
网友您好。近年来,为加强和改进村务公开工作,市民政局出台了《青岛市村务公开目录》,并指导各区(市)对本区(市)村务公开目录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了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和程序等。根据《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接受村民对村务公开有关事项的申诉,调查和协调处理村民委员会和村民有关村务公开的争议等。在村务公开中发现有挥霍、挪用、侵占、贪污公共财物等违法行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加强指导监督,切实保障村民的权益。您也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有关部门进行反映。感谢您对村务公开工作的关注。
2021-11-01 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