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号流亭机场发布通知因搬迁要将60多只工作犬向社会公开领养,14号打电话咨询被告知已经全部领养结束,如此神速,是因为:个人领养仅身份证号码和电话登记就能领养2只,单位开具介绍信一次就可以领养5只。如此草率的领养过程,让人担忧!他们被所谓的领养人带到哪里去了?如何保证不会送进狗肉馆?成为繁殖狗?领养人登记的身份证是不是真实有效? 流亭机场如何监督、确保它们的领养回访和生活保障?它们为青岛机场尽心工作服役了这么多年,它们不是货品,现在随便就被处理掉了!这种方式属于变相遗弃,已经严重违反了青岛市养犬条例第十一条!令人心寒! 另外这些工作犬当初是购买的,应该属于国有资产,现在这种无偿且随意处置国有资产的方式,是否合法合规?

李启星副总经理
青岛机场集团
感谢您对青岛机场的关注。青岛机场转场胶东机场后,不再使用巡逻犬进行安防。因此需要对巡逻犬进行处置。考虑到机场集团许多职工对巡逻犬有比较深的感情,同时为了确保巡逻犬在转场后能够继续得到细心照料,经过多次调研后,选择了内部领养方式,来给巡逻犬找寻新家。
领养仅面向机场集团内部职工或其亲友。8月13日正式在机场集团内网下发领养通知,集中在8月13日、14日组织现场领养。在发布领养通知前,机场集团内部已进行过初步调研,部分职工已了解到巡逻犬即将领养,因此领养工作推进较为顺利,两天就全部完成了。
领养现场,工作人员逐一核实、登记领养人身份信息,确认领养人为机场集团内部员工或员工家属。领养人须签署养犬承诺书。工作人员告知领养人饲养相关事项并督促领养人尽快履行承诺书要求,按照《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对领养犬只办理相关手续,按时免疫,文明养犬。
内部领养完毕后,机场集团已全部对领养人进行回访,犬只均在领养人的照顾下状况良好。
巡逻犬属于机场集团所有,有偿处置是处置方式的一种。据我们了解,还有其他多种规定方式。我们选择内部领养这种方式,也是综合考虑可行性、成本、安全等多种因素,处理方式依法合规,请您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