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对於随地大小便这样的行为,你们是怎么干预。

周科党组书记、局长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随地大小便的问题,《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对于随处便溺等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执法部门将责令改正,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于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一方面我们不断优化城区公厕服务,鼓励引导社会单位对外开放卫生间,扩大环卫公厕24小时开放服务范围;另一方面,规范做好道路沿线导向牌设置,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发手机公厕地图等方式,方便市民寻找厕所。下一步,我们也将持续加强公厕服务和环境卫生宣传,号召广大市民文明如厕、不随地“方便”。您如果还有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可通过微信“点靓青岛”小程序进行有奖举报,感谢您的参与。
2021-11-26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