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两人还有两人的子女与女方父母一个户口,或者是夫妻两人当中,男方的户口不是跟女方以及女方父母一个户口,而夫妻两人的子女也是与女方以及女方父母一个户口。那末,在户口本里面,夫妻两人的子女那一页上面,“籍贯”那一栏,到底是应该添男方父亲的出生地还是女方父亲的出生地。

任福荣二级巡视员
青岛市公安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公安户政工作的关注。您咨询的关于籍贯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公安部1995年下发的公通字【1995】91号《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籍贯应填写本人祖父居住地。城市填至区或不设区的市。夫妻双方子女不论户口在哪里,籍贯均应填写祖父居住地,即祖父现户口所在地,具体到区或者不设区的市。如有未尽事宜,请拨打户政服务电话66573513咨询。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12-16 1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