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台东街道办新华里社区昆明路房产居民用电至今仍是物业代收电费,我曾在某次家中停电故障时致电95598知悉这里用电居然不归国家电网管,说街道及居委会没有线网资产移交计划;而我们问物业,物业答复是电网不同意接受线网资产。
因小区物业至今只接受每月固定日期的现金缴纳,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对上班族、年轻人极不便利,且物业对线网安全情况也疏于管理,个人感觉存在安全隐患。
现在电费缴纳早都实现远程抄表、电子渠道缴纳了,能不能考虑一下改善我们社区的老大难问题,打通最后一公里、增加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感、获得感?

孙鼎浩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青岛供电公司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昆明路居民小区申请转改直供电问题。
您所在的小区建于1999年,属于物业自管小区,目前尚未纳入政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近几年,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全力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对于未实现一户一表管理且符合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可向当地政府自下而上进行申报,由政府统筹纳入年度改造计划并主导改造工作,供电公司将积极支持参与配合。如果您的小区未列入政府改造计划,需业主委员组织全体业主大会,达成一致意见后,向供电公司提出申请。
申请移交给供电公司的相关供配电设施需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山东省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37/T5061-2016)等标准,对不满足的应根据标准进行改造。供电公司根据相关标准提出改造方案,由申请单位出资并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改造完成并经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即可办理配电资产移交及一户一表接收手续。
2022-01-06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