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从新闻中看到一些非法集资案件,参与群众损失很严重,什么是非法集资?

王锦玉党组书记、局长
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作的关心!
国务院令第737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其中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不特定对象指的是社会公众,向自己亲朋好友借钱叫做“特定对象”,在大街上向来往的路人借钱,这就叫做“不特定对象”。
2022-01-07 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