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授宾市委常委、副市长
莱西市政府
网民朋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依据青岛市民政局青岛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享受城乡低保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本市城乡居民户籍,或者长期在居住地稳定就业的外来转移人口家庭,有固定住所并且家庭成员均在莱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办理低保。二是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家庭月人均收入904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家庭月人均收入680元)。三是家庭经济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经济状况是指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若符合条件,可向所在镇街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022-01-31 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