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区长好,经查询青岛房产交易中心系统,显示我在青岛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崂山路101号京沪山庄有网签房屋一套,这套房子我并没有签定合同,为何会有网签?
因为该网签已经给我购房造成多交契税损失,希望领导过问一下,解除网签。联系电话18669730688(电话请隐藏)

杨克敏区委副书记、区长
崂山区人民政府
网友您好!京沪山庄项目于2007年办理预售许可手续,由青岛市崂山区京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经了解,您于2009年7月28日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并缴纳定金1万元,2009年7月31日进行了合同网签。您反映的解除房屋网签问题应由买卖双方达成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后,共同申请撤销合同网上备案。如买方或卖方单方申请撤销合同网上备案的,应持法院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生效裁判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申请撤销合同网上备案。关于造成经济损失问题,建议您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您的留言,欢迎您拨打崂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电话88999691进行沟通。
2022-05-15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