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针对慈善基金,财政部门与慈善部门有合作吗。

鞠立果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财政局
网友您好!目前,对慈善组织的优惠政策主要在税收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及其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财政部门积极发挥税收政策导向作用,落实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减免非货币性捐赠无权税费、减免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公益慈善捐赠,促进了我市公益慈善的健康发展。2021年,我市26个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13个单位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同时,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民政等部门慈善宣传工作开展,培育公民慈善意识,更好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积极作用。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2-05-12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