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于5月1日实施,办法要求小区要新建电动车充电桩,但是目前老旧小区的改造进展缓慢,充电桩的配套很难适应社区居民的需求,能不能个人申请在社区院内接电安装充电插口?

孙鼎浩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青岛供电公司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供电公司供电服务工作的关注。在老旧小区内,出于安全考虑,不建议居民自行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插口。若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较高,建议由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统一划定集中的公共充电区域。4月29日,青岛市住建局组织了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计导则,会上供电公司针对“导则”也提出了一些建议,“导则”也是聚焦便利群众生活,防范安全隐患,指导电动自行车充电集中管控。此外,国家电网公司针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难的问题,推出了“以换代充”的新型补电模式,通过电动自行车换电来替代现有的充电方式,通过换电柜集中充电代替电池入户充电,并且换电电池在集中充电过程中实施全程监控,从根本上解决了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潜在安全隐患问题。目前换电业务已经开展,下一步将对接小区物业及服务管理单位,在住宅区以及周边的公共场所,将陆续开展换电车辆推广置换和换电柜的投放工作,未来将有效解决自行车补电困难和安全隐患问题。
2022-05-24 1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