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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供电 从去年6月份一直小区站验收特别离谱,很多小区交房1一年都无法一户一表,建议大力整顿黄岛供电

匿名用户 2022-05-23

黄岛供电 从去年6月份一直小区站验收特别离谱,很多小区交房一年都无法一户一表,建议简化送电验收流程,保证居民正常权益。

孙鼎浩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青岛供电公司

按照《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鲁建房字【2019】34号)文件第8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报告应附下列材料:5.暂未按《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将住宅小区内的专业经营设施建设资金统一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实施专营设施建设的,提供专营单位的专营设施验收合格或接收手续证明材料。”和第17条“暂未按《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将住宅小区内的专业经营设施建设资金统一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实施专营设施建设的,开发企业对专营设施规划建设要求、建设质量、工程进度负责,并在设计、土建工程施工、隐蔽工程施工等中间环节以及竣工时及时报请专业经营单位检查,由专业经营单位开展验收。”的规定。

按照文件要求,对于意向将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我公司运行维护的小区电力配套工程,我公司有责任在工程设计、土建工程施工、隐蔽工程施工以及工程竣工等环节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出具验收意见。我公司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山东省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B37/5061—2016)进行设计审核和施工验收。我公司建立了快速简洁高效的验收、送电工作机制。收到开发商竣工验收申请后,我公司5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将验收存在的缺陷一次性书面告知开发商,指导督促开发商进行整改。开发商完成消缺后,我公司组织竣工复验,验收合格后我公司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送电。

从前期验收情况来看,我公司发现个别单位为了降低成本,在物资采购和施工过程中存在偷工减料问题,为了维护居民利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电安全,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且整改不到位的,公司会向政府部门沟通报备,实行合表供电。

2022-05-29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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