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实行的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塑料购物袋不允许再有挂耳,并需要标明生产厂商、环保建议、执行标准、规格等10项具体标识。
然而我们通过前期走访发现有城运控股市场、十五大街市场、麦岛家园市场等市场已经标注10项标识但没有处理掉挂耳。部分市场使用的是达标袋但没有10项标准和去除挂耳。还有更多的农贸市场仍在使用完全不达标的塑料袋,甚至不乏星级市场的身影。
希望市场监管部门能组织彻底的监管调查,解决相应问题。
附录:
2020年12月31日实施的新的《GB/T 21661-2020 塑料购物袋》国家推荐标准,增加了环保要求:“塑料购物袋不应带有袋本体外的附件如挂耳等。”如图,为原塑料购物袋挂耳位置。

高善武党组书记、局长
市市场监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您所反映的“城运控股市场、十五大街市场、麦岛家园市场等市场已经标注10项标识但没有处理掉挂耳。部分市场使用的是达标袋但没有10项标准和去除挂耳。还有更多的农贸市场仍在使用完全不达标的塑料袋”属实。
2019年以来,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农贸市场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一是在农贸市场入口张贴消费提示“请您携带菜篮子、布袋子”等宣传标语。二是在塑料购物袋摊位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2020年我们制定印发了《关于推广使用可降解购物袋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方案》,通过“推广 限制”,推广使用可降解购物袋、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提升合格塑料购物袋保障能力、提升可降解购物袋使用比例。
需要说明的是,《GB-T21661-2020塑料购物袋》是国家推荐标准,不是国家强制性标准,因此目前不能完全按照此标准在所有的农贸市场强制推行。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