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局长好:本人在青,父母在辽宁省某市内,以后在青养老不回辽宁了。
请问如何解决以后在青看病住院医保报销问题?
是否要把父母户口随迁落户青岛后,再办理社保异地备案可以执行青岛医疗报销?还是可以把外地社保转入青岛变成青岛社保?
如果外地备案,青岛报销的话,是否与青岛本地社保报销比例一样为85%?

郑娟副局长
市医保局
网友您好,青岛市作为就医地已开通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仅限国家规定的5个病种,即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跨省联网结算。您的父母若在辽宁省某市参保,不需要把父母户口随迁落户青岛,也不需要把外地社保转入变成青岛社保,可直接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具体事宜可咨询参保地)。办理好备案手续后,可在青岛市开通医疗费跨省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进行联网结算、即时报销,只支付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执行青岛市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
感谢您的参与。
2022-07-12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