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娟副局长
市医保局
网友您好。目前,我市已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开通了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仅限国家规定的5个病种,即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跨省联网结算。若您打算在上海治疗,可通过“青岛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长期异地就医或临床异地就医),办理好备案后,可持青岛市社保卡在上海市已开通异地医疗费联网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直接联网结算,只支付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执行上海市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青岛市政策。
异地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因各种原因未能联网结算的,可持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记录或门诊慢特病病历,由青岛市医保经办机构按青岛市目录进行手工报销。
感谢您的参与。
2022-07-12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