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现象很普遍。

赵中国党委副书记、政委
市公安局
网友您好,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关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日常管理中,我们始终把警车守法驾驶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非因紧急公务)不开“特权车”的思想导向,同时我们也秉持接受社会各界对我们公安队伍管理的监督的意愿,举报电话:(市公安局监督电话:66579110;交警支队监督电话:122)。再次感谢您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08-05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