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消防法》明确规定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占用消防通道,但在青岛消防通道被占用的问题大量存在,特别是居民小区内消防通道、小区消防通道门外经常被违法停放车辆占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很少看到相关部门对违法占用车辆进行处罚,建议相关部门或者个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彻底把消防通道打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赵中国党委副书记、政委
市公安局
网友您好,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关注。2019年消防改革以后,公安派出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职责的情况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居民住宅区内存在的“占堵消防通道”类消防安全隐患属于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村)民委员会未履行保持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消防安全主体职责。对此,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其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依法责令整改。公安机关不具有对各种“占堵消防通道、消防设备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消防器材不能正常有效”等违法行为的警告、罚款行政处罚权,对逾期不改正的,移送消防救援机构或住建部门,同时书面报告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外消防通道上违法停车,由交警部门依法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罚。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依法拖离。
近年来,青岛市公安局多次印发文件,组织部署开展“打通生命通道”行动,在青岛市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部署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据职责,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应急管理救援、住房和城乡建设、城管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共商协作机制,积极发动各级镇街政府、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全力提升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