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埕口路4号相关问题#



1诉求:
我们回迁户被迫流浪9年无家可归,我们商品房业主散尽家财只能租房在外 6 年。不要业主一投诉该问题,政府动不动就回复是开发商违规行为,建议走法律途径。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这就是政府对待这件事的态度吗?难道要我们回迁户也要起诉开发商?回迁户也要为开发商违规行为而买单?一种不闻不问的漠视态度,这能不让老百姓心寒吗?
目前本事件涉及回迁户和商品房住户的家庭有约 100 个,共计 400 人切身利益。如果此事不给予满意解决答复,我们就誓不罢休,我们会以各种方式不断投诉,以各种方式不断维权,以各种方式不断宣传。我们要坚决与官僚主义,与这种不认真不负责的态度斗争到底!
附:全体代表联名签字手印!
2投诉:
整个项目 10 年来演变发生过程。开发商固然有错,工程主体都已全部完工,楼和小区就摆在那里,但核心实质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对群众的诉求视而不见,老百姓眼睁睁看着房子就是住不进去。自然资源规划局和市北区政府要敢于担当,勇于为百姓解决实际困难和切身利益。目前该事件不仅仅是房子本身的历史遗留问题,已经上升为关乎百姓民生的问题,关乎百姓余生幸福问题,是社会舆情问题,是政府执政的根基问题,是政府部门的职责和义务。政府不能让百姓为难,不能让百姓受委屈啊。老百姓要试问一下,这件事到底能不能解决?是不是不敢动真碰硬?是不是新官都不理旧账?是不是都要把难啃的骨头留给下一届政府去办?现在开发商被政策性要求逼得一问三不知,无法给业主回答任何问题,已被多方起诉查封所有资产,被业主关门堵窗当面质问。开发商已经无能为力,任听政府决策。我们想问一句,政府在整个事件中就没有问题吗?政府就没有过错吗?仅仅是开发商单方面的责任吗?你们的监督监管在哪里?你们的责任心和工作态度又在哪里?
3结论:
目前商品房业主集体维权,已经找开发商,开发商答应8月23日进场装修,日期无法改变。业主等不到是否规划验收了。一切后果由开发商和政府承担,因为开发商与政府之间扯皮导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老百姓就要住房装修。
4.历史遗留问题
针对本事件,自然资源规划局想要征收开发商额外的土地出让金。开发商在2014年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为何还要再次征收?有没有法理支撑了?这件事还有拖到何年何月才能解决?
如果非要市北区建投下属公司小港湾旅游公司以政府角度起诉开发商的话,那为什么不起诉呢?还在等什么?

薛洪利副局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注。您们提及的市北区埕口路4号三环线业及危旧房改造项目,2015年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目前主体已封顶。关于您们关注的主要问题:一是关于验收交房问题,目前,开发建设单位正在进行电力线路等市政工程施工,尚未完全竣工,待建设工程完全竣工后,我局将建议市北区政府督促建设单位尽快依法按程序办理规划、建设、消防验收等有关验收手续,为购房者和拆迁户早日入住新房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关于部分市民提到的土地问题,当前,我局已会同市北区政府梳理了相关政策要求,下一步将积极配合市北区政府按法定程序推进,争取早日妥善解决该项目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