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回复是这样: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买方可以与出售方协商,提出解除购房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的要求,也可以要求出售方尽快解除抵押。如协商不成,建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如您认为涉嫌诈骗,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想提问我们联系到的业主有40个人,我们要先一起报警,一起去起诉吗?麻烦问下有没有什么市场监管部门需要投诉,他们可以这么明目张胆卖好几年就没有一个单位来监管码?开业的时候还有市政府领导来剪裁,政府就没有责任吗?我们要怎么做?

万振东党委书记、局长
市司法局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房屋买卖系民事行为,如协商不成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若涉嫌诈骗刑事违法行为,应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查处。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09-06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