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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局长我外来务工者在青岛居住快二十年了,女儿在杭州路小学六年级,学习一直是优得过省力,市里,区里的奖项,这都得感谢你们给了我们这么好的学习机会和环境,可今年我儿子因为一个租赁合同不合格就让我们回老家上,说是不合格安排不了,我实在是走头无路了,我女儿今年就住了两次院了体质一直不好,公公婆婆去世了,已经回不去老家了,私立又上不起我老公就一个开出租车的,请王局长在给我儿子一个机会,老给我们一个团员的家,希望王局长能看到我的求诉,很着急期待儿子能够上学,谢谢

匿名用户 2017-08-23

王铨副局长

市教育局

网友您好!2017年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市北区就读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父母至少一方有在市北区满一年以上(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且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含用人单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验印的《青岛市单位招用外来劳动者和本市非城镇户口劳动者花名册》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并附缴税证明;二是父母至少一方有在市北区满一年以上(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且在有效期内的正式租房合同(由房产交易中心验印的《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拥有市北区自有住所房产证(100%产权);三是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满一年以上(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且在有效期内的市北公安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市北区居住证”。市北区根据全区学校的学位情况,妥善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2017年5月起,经网上信息采集,现场材料查验及有关证件审核等流程,市北区先后通过市北区小学招生录取查询平台及各有关学校发布新生录取信息。目前,不符合市北区入学基本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建议尽快到户籍地办理入学,后期如符合相关条件,可向市北区申请转学。如有其他事宜,可在工作日拨打市北区教育局入学咨询电话66751001具体了解咨询。

2017-09-04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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