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4日青岛新闻网发布了一篇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促进和规范长租房市场发展切实保障租房者基本权益的指导意见》,概意为切实保障租房者基本公共权益 :(一)逐步实现租房落户。在当地没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就业或符合当地人才引进规定的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根据本人意愿,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在房屋所在地或房屋所在地社区申请登记常住户口。(二)探索租房者子女就近入学。各地应认真落实73号文件要求,在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教育资源承载力、学校布局等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扩增教育资源供给,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租房者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探索创新以户籍迁入时间等要素进行积分排序、阳光分班、统一管理等做法,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租房者子女享受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据悉目前黄岛、城阳、即墨已实施相关落户和就近入学政策,不知该文件对市南区明年长期租房务工子女就近入学是否有指导作用?另外市南区教育局张女士说还没收到该文件,不知青岛市教育局收到山东省教育厅的该文件后是否应该传达给各区教育局?谢谢!

项骏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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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积极贯彻国家、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要求,落实租售同权。适龄儿童一方监护人持有在市南区居住证满半年,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该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满半年,并在市南区有稳定住所,提供市南区内住房租赁登记备案或房产证均可按照当年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在市南区入学。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市南区教体局电话88729255或市教育局基教处电话85912178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