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嘉悦噪音、供暖等相关问题#



李书记您好,
我是高新区卓越嘉悦28号楼业主,卓越嘉悦28、29号楼为公寓楼,单层13户,每层都规划设置有单独公共卫生间,且已建成,但是交房时开发商却将该本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卫生间单方面赠予了每层的第13户业主。对于业主诉求,卓越地产以01-12户每户退0.2平公摊面积差价解决,且直接将该退款转为卓越物业的物业费。请问,该0.2平有没有通过第三方的测绘机构实际测量?对于开发商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合规?卓越地产有什么权利直接将属于业主的退款转给卓越物业冲抵物业费?希望政府规范企业行为,切实保障购房者权益。
另外,对于28、29号楼所有中间户(02-12户)的证上面积都是一样的,请问这是否是经过正规测绘公司实测得出的真实数据?为什么准确到小数点后边2位数的数字都是一模一样的?
请予以调查回复,谢谢~

李天传高新区工委副书记、管委常务副主任
青岛高新区管委
经落实,卓越嘉悦公寓土地性质为商业性质,根据现行供热条例规定,商业用户作为单位用户需开发企业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并签订商业供热协议。经了解,目前能源集团高新热电公司未收到该项目供热申请。
卓越嘉悦项目公寓商业电转民用电问题,经落实,公寓购买房屋合同已明确表示为商业用电,也经国网多级部门沟通并落实发改委相关文件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土地居民居住的,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下一步我们将关注是否有新政策出台,若有商业用电可改为民用电的政策,我们将督促和协调国网部门进行办理。
2022-11-28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