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病人的医保用药,为什么不能直接在医院拿药?还得去定点药店去拿,然后回到医院打针。那些药都需要低温保存,从药店到医院的过程中一旦出现药效变化,谁来负责?外地的都是在医院医生开了药,直接医院内部流转,病人和家人不接触药品的。希望能切实考虑到用药和病人安全,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用药方式,特别是这些特殊类的高价值的药,就应该从医院流通

邢晓博副主任
市卫生健康委
市民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您反映的问题应该属于“双通道”医保药品,即《医保目录》内药品通过本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医保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使参保患者购药更方便快捷,使用更灵活及时。
癌症治疗药物品种很多,医院每新进一个品种都需要经过药事管理委员会同意,大多数医院一般一年更新一次药品目录。在医院没有药品储备的情况下,在临床中医生为了不影响正常化疗进程,所以提出从“双通道”药店购买。患者如有需要,可与就诊医生沟通,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批准后,医院才可以采购药品。但是该途径与定点药店相比,时间较长。
2022-11-30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