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晓龙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青岛自贸片区管委
网友你好,感谢您关注青岛自贸片区工作。见习(实习实训)基地申报标准(认定条件):(1)在本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入驻用人单位人数不足20人的,由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为单位整体申请认定;(2)用人单位应建立带教制度,为见习(实习实训)人员安排经验丰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作为带教老师;(3)提供的岗位应符合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依法依规开展工作;(4)上年度无拖欠工资、社会保险费等不良记录。相关详细内容请联系:0532-86769669 青岛自贸片区人才交流中心。
2022-11-28 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