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冬泉市委副书记、市长
胶州市人民政府
感谢您对胶州市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按照协议,征迁补偿款分三次发放:签订协议发放40%,完成地面附着物清理发放50%,交付土地发放10%。前期因林木采伐证和土地手续办理问题,地上附着物没有清理完成,故第二批补偿资金没有发放。目前我市已安排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加快办理采伐手续和土地手续,待两项手续完成、地上附着物清理后,会及时向群众发放剩余补偿款。
2022-12-27 16:08
胶州市人民政府
感谢您对胶州市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按照协议,征迁补偿款分三次发放:签订协议发放40%,完成地面附着物清理发放50%,交付土地发放10%。前期因林木采伐证和土地手续办理问题,地上附着物没有清理完成,故第二批补偿资金没有发放。目前我市已安排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加快办理采伐手续和土地手续,待两项手续完成、地上附着物清理后,会及时向群众发放剩余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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