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辛局长您好!
我是青岛城市管理职业学校的一名一线专业课教师,我是2005年作为青岛市专业人才引进来到青岛城市管理职业学校担任专业课教师的,至今在一线任教17年。
我热爱教育事业,工作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年度考核四次优秀,获得过全省职教先进个人等称号。在尽职完成本职教育教学任务的同时,积极参加青岛市的职教教研活动,曾多年担任青岛市机电专业和物业服务专业两个中心组成员,送课下乡,为青岛职业教育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临近退休了,今年遇到了一件让我困惑和苦恼的事情,由于我的职称是高级工程师,不是教师系列职称,教师工资提高百分之十的待遇被取消了。规范教师待遇是个好政策,但是,是否享受教师待遇不能以是否是教师系列职称为决定依据,而应以是否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为依据,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好政策也要有温度,不能“一刀切”!
我一直兢兢业业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不是一年两年,至今已连续17年,一直是教师身份,干的和其他老师一样的工作,却被取消了相应的教师待遇。为此,同事们也为我抱不平,说我这种情况有失核心价值观的公平原则。
被取消了相应的教师待遇让我深感困惑和苦恼!这种困惑和苦恼已经影响到到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恳请辛局长能在百忙当中过问此事,实地调研,实事求是,恢复我的教师待遇,让每一位辛勤耕耘的老师都能勤有所得,谢谢!

辛广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网友您好。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提高10%,该项政策执行的基本条件是: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聘任在中小学教师岗位上;执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上述条件是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确定的。请您理解。谢谢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