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创业人员有哪些奖励政策?

辛广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具体创业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创业补贴。2013年10月1日及以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等6类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创业实体,可按规定申领创业补贴。其中,创办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创业补贴标准为6000元;对创办小微企业的,创业补贴标准为12000元。对同时招用人员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12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增加补贴额度,以上创业补贴不超过30000元。
二是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其他各类创业实体的,根据吸纳就业情况可申请最高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申请最高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根据带动就业情况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对贷款利率中的200个基点给予贴息。
具体政策问题可拨打人社部门咨询电话83668967。
感谢您的参与!
2022-12-28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