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辛广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参保人应在规定的缴费期内,将当年选定档次的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与税务部门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银行账户或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其他缴费方式进行缴费。政府对参保人按年缴费给予补贴,缴费即补。根据我市现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对选择100元、3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6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对选择800元、10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对选择15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个人缴费与政策补贴一并计入参保人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按规定计息,作为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计发居民养老待遇的依据。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12333热线或关注青岛人社公众号进行咨询。感谢参与!
2022-12-28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