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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流南路龙湖春江郦城二期负一层安装一个锅炉房,请问是否合法?要求拆除。

网友 2023-01-03

#龙湖春江郦城二期地库锅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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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四流南路66号甲,龙湖春江郦城二期的业主,我们小区是2019年竣工验收的,在2022年8月份中间盖了一个燃气锅炉房,严重影响了我们小区的人身安全、生命及健康权,燃气锅炉房占用了我们公共空间和公共区域,物业和街道办事处都不作为,我们的公共设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请政府部门给我们人民群众做主,我们人民花了一辈子的钱住在了一个炸弹上。请求政府为人民办实事,全体业主要求拆除。

刘新学区委副书记、区长

市北区人民政府

网民朋友,您好!经落实,万科广场集中商业与春江郦城D地块1.1-1.3期住宅,均属于市北区四流南路66号同一宗地。该项目在2015年12月获取土地,其中住宅部分于2017年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为统一规划、分期实施,1.1-1.3期住宅先期开工建设。在该项目已审批的规划总平面图(青规北变审字(2018)8号),锅炉房相关设计内容均有明确体现,并随住宅同期建成。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划及相关审批图纸进行施工;项目销售时,也已对锅炉房和烟囱等建设内容向购房者进行了明确的书面告知。也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3-01-16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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