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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局好!我家有一级残疾的孩子,生活不能自理。我夫妻失业,生活极度的困难。我父母一辈子没有房子,2010年用我的名字贷款买房养老。这样导致我重度残疾的孩子无法享受到低保的政策。老人需要有住的地方,孩子更需要享受到社会的好政策!这样就出现了矛盾。我的孩子怎样才能享受到好政策?感受到社会的关爱?请领导帮我们想想办法,走出困境,享受到社会的关爱!谢谢

高山 2017-08-31

曹勇局长

市民政局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凡具有我市城乡居民户籍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城乡低保救助。另外,无劳动能力、本人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依靠家庭供养且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可以以个人名义单独申请低保。各项救助制度在家庭收入和财产方面都有相关的政策规定,符合救助政策的,将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另外您夫妻失业,可先到户籍所在街道,由他们帮助提供就业信息,争取早日再就业,减轻家庭负担。祝您早日摆脱困境。

2017-09-08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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