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8号,所租赁商铺突然出现房屋漏水,导致商铺内的设备,墙面,地面,损坏严重,无法正常营业。出现情况后,第一时间与房屋租赁和物业取得联系,但是并没有得到两方的解决和处理。直至今日出现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更没有说法,也没有赔偿,屋内维修也不管。而且对方在去年8月份单方面解除与我们的租赁合同。期间多次去协商沟通,但是每次都是踢皮球,推卸责任。现在面临的问题已经让我们无法继续经营,损失巨大。希望领导能给解决。

王镝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
市城市管理局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惜福镇街道鲁商泰晤士小镇商业街20-19号商铺漏水相关问题收悉。经落实,20-19号商铺产权单位为开发商鲁商惜福置业,该商铺于2020年3月22日办理交房和装修,2021年8月20日上报房屋漏水问题,物业公司及时上报地产施工方。2021年9月9日施工方维修完毕,然后租户要求与地产公司沟通赔偿问题,预计10万元,但沟通无果。2023年2月13日,物业负责人再次到店查看漏水情况,租户要求联系地产负责人,对房屋漏水进行维修和赔偿,目前因不下雨无法确定房屋是否漏水。同时经了解,20-19号商铺租户欠交2020年10月-2023年3月份,共计欠11775元物业费,物业公司已通过法院诉讼追缴物业费。欠房东鲁商惜福置业租金共计13000元。房东已于2022年8月与该租户解除租赁合同,但该租户一直未搬走。鉴于以上情况建议双方走法律程序解决。如果还有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可通过微信搜索“爱山东政务服务”小程序,搜索进入“点靓青岛”功能模块进行有奖举报,或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反映,感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