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特花溪地二期小区叠拼住宅物业费4.6元/平方米,太贵了。需要明确叠拼住宅应该属于普通住宅,不能属于高档住宅。

殷连刚区委副书记、区长
城阳区人民政府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城阳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城阳区市场监管局落实,城阳区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对青特花溪地小区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将青特花溪地小区叠拼住宅认定为普通住宅,并向物业公司下达了《责令退款告知书》,该公司对此《责令退款告知书》不服,向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21年11月,青岛市中级人民院作出了(2021)鲁02行终741号行政判决书,并同时向城阳区市场监管局下达《司法建议书》建议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充分研究,避免机械地理解和适用法律条文,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建议积极向有关部门请示,对相关界定标准进行充分明确的确认,确保法律适用的确定性、统一性和连续性。城阳区市场监管局已向有关部门反馈了在收取物业服务费监督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人民法院的判决情况及司法建议情况。根据判决情况,目前城阳区市场监管局在物业公司是否超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的问题上,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等依据来认定“普通住宅”和“高档住宅”。据了解,2023年4月上旬,青岛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关于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中普通住宅界定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待界定标准明确后,城阳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强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管力度,及时解决物业公司超标准收取前期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2023-05-06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