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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机关公务员在职死亡待遇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

手机用户11730965 2023-04-27

你好!丈夫是胶州小学教师,去年借调到镇教育体育办公室,不知道是编制人员还是公务员。上周末两天济宁研学回来后周一未休假忙了一天工作与朋友聚餐九点多后在朋友临时办公住所忙到晚上23点,并记录下未完成的工作。次日早上6:44回复了一个朋友的信息后再没有人能联系上他。朋友报警发现其穿着整齐准备上班的样子,但趴地上已经去逝,时年50岁。初步判断与工作劳累引发心脏病有关。留下两个上三年级和幼儿园的两个孩子,并一位孤寡老人。想咨询下编制人员和公务员在职去逝或病逝相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具体措施,相关政策文件名称。另请问以上实情申请工伤死亡的可能性有多少?谢谢!

赵岩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我们收悉并深表同情。工伤认定的标准不区分公职人员和企业职工,工伤待遇的标准也统一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相关规定,鉴于您的留言描述,我们建议您联系用人单位及时到当地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提供相关材料,我们会及时调查核实并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胶州市工伤认定咨询电话:82205958),感谢您的参与。

2023-05-15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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