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区徐州路2号新贵都小区一期12号楼2单元102户业主,未经利害关系人一致同意,使用自有住宅,无证经营住宿业-- “悠家民宿青岛211”,其在平台推广页面自称为“酒店”。其无证经营住宿业已达一年之久,涉嫌非法经营,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共安全并扰乱业主正常生活。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在宏观管理和对经济活动分类依据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明确将“城市、农村自住房短租服务”,列入“民宿服务”且不能列入“房地产租赁经营”。
我市行政审批局答复,经营或者加盟经营民宿,须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经营类别为“民宿服务”,并需要提供利害关系人同意其使用住宅经营的书面证明,工商注册登记后需要办理卫生许可和特种经营许可证。我市部分区市根据《民法典》279条,已明确注册登记经营民宿等住宿业,不得选择居民住宅和商住两用房屋。
我们单元8户业主(本单位元包括102户共10户)联合签字,通过12345、市长信箱等渠道,多次投诉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关停取缔该民宿,但市南局以“民宿可以不办营业执照”“这类民宿属于房屋租赁性质的日租房,目前暂无强制其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的相关规定”等推诿扯皮并激化矛盾。我们恳请上线领导关注重视此事并予以推进!

毕见清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市场监管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针对该业户街道已联合公安、消防、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进行联合执法,现场研判该业户属特种行业,只要在公安备案即可。公安部门要求该业户加装人脸识别即可。此类“民宿”属房屋租赁性质的日租房,暂无强制其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的相关规定。青岛市文旅局2021年下发的《青岛市旅游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23年5月1日失效,该文件不适用于来话人反映的此类民宿。对于消费纠纷问题,市南区市场监管局将积极进行沟通调解;对于噪音扰民、未登记信息或改变房屋结构用途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居民楼下的旅馆烧煤球直接将烟筒伸出窗外,煤烟从门缝里钻进来,呛得我们无法呼吸!
匿名用户 2023-09-21 15:56
:投诉市南区新贵都小区一期12号楼2单元102 户无证经营民宿。
匿名用户 2023-09-21 15:36
灵山湾壹号业主在居民楼违法开民宿,严重影响到其他业主的治安和消防安全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应严格查出。
燕子 2023-09-21 15:30
住宅小区非法开办的无证民宿为什么不查,不取缔,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小区业主的生活,带来太多不安全因素
MY。WORLD。 2023-09-21 15:20
消费者维权难探讨!不要说什么走法律程序。
@夏E 2023-09-21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