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依据青岛地方法规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等在连续10次实名投诉后,青岛中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央国际项目部公示了“中央国际小区2012-2022年电梯运行费收支明细”,是假账(见附件)。现投诉并肯请领导,纠正违法贪占行为,让违法者公示实账真数,诚信公正社会风气,还真相于业主,追还业主资财。
对假账部分举证:1、收入项造假。一是建筑面积缩水5.7万平。电梯运行费是按建筑面积收费(每平方米为4.8元/年),依已公示的应收款额381098.2元推算,收费建筑面积为79395.46平方米。据青岛中房物业制定的《中央国际业主临时公约》记载,青岛中房物业中央国际项目部服务的建筑面积为136977.4平方米(见附件:中央国际业主临时公约),差额57581.94平方米;二是缴费率缩水。以2018年为例,公示的2018年电梯运行费(含税)收入为325550.47,依青岛中房物业中央国际项目部承认的应收款额381098.2元推算,缴费率为85.4%,实账缴费率是96%(该小区2018年物业缴费率96%,来自2019/11/1市长信箱,由中央国际项目部提交市南区政府发布)差10.6%。按青岛中房物业中央国际项目部服务的建筑面积136977.4平方米推算,缴费率是49.5%;三是因物业瑕疵等问题造成的电梯运行费应收未收等,中房物业将责任转嫁于业主。以2012年为例,公示的2012年电梯运行费收入是52506.3元,青岛中央国际小区交房时间是2012年1月,其2012年上半年的免费和下半年的未收,是物业竞争费用等,是物业自愿对业主的奖励,应按建筑面积X4.8元/年总额全额计入收入。同时其它年份的应收未收均是物业服务瑕疵造成,而且欠费是暂时,物业瑕疵改正后,业主就主动交费了。2、收入少项,支出有假。如缺少已收取业主的电梯维修费,电梯广告收益等收入;电梯配件费与实账不符,电梯检验费不实(政府定价)以及维保费、电梯人工管理费等。盈亏累计金额计算式应为:盈亏累计金额=电梯运行费全额收入(包括应收未收)+已收取业主的电梯维修费收入+电梯广告收益等收入-支出总额。3,无第三方认可。

孙震党组书记、局长
市城市管理局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中央国际小区电梯运行费账目造假的问题,市南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已于2023年10月8日赴小区调查了解情况。经落实,青岛中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按要求对电梯运行费用进行了公示。关于物业公司是否按照规定使用电梯运行费问题,根据《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物业企业未按规定使用电梯运行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目前市南区城管局已将问题线索移交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有关处置情况,您可以向市南区市场监管局咨询(电话:85753960)。市南区城管局将根据市场监管局查处情况,及时对该物业企业计入信用信息,同时我们已通知市南区城管局加强对此小区的物业服务监管力度,确保其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