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的非企业单位如果在别处设立另一家,是不是应该在驻地重新注册。

赵发海党组书记、局长
市行政审批局
亲爱的网友朋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工作。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果在别处设立另一家,应该新申请登记,而且名称不能相同。谢谢!
2024-01-12 18:34
民办的非企业单位如果在别处设立另一家,是不是应该在驻地重新注册。
市行政审批局
亲爱的网友朋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工作。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的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果在别处设立另一家,应该新申请登记,而且名称不能相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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