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2年8月以单身无房的状态购入一套90平以上的房屋,商品房备案时间为2022年8月。2023年3月领结婚证,我配偶在婚前名下已有一套房。 现打算于2024年7月去税务局缴纳我名下房屋的契税,按照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如果房屋契税缴纳采用的时点状态是商品房合同备案,我算家庭唯一住房只需缴纳1.5%;如果房屋契税缴纳采用的时点状态是缴纳当时,那算家庭两套住房需要交2%。 之前在政务中心报税大厅,工作人员回复的是按缴税时的状态,所以到底是按什么收税呢?是婚前财产难道不是第一套房吗?

王军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市税务局
网友您好,契税税收要素是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的,税率和税目等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确定。个人享受住房优惠时间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九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因此,应以商品房网签合同时间判断契税优惠税率的适用时点。
2024-08-26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