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高军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青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您好,感谢您对能源集团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关于您反映的智能表问题,根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膜式燃气表》(JJG 577-2012)7.5.1“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不超过10年”;根据青岛市城市管理局《青岛市居民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管理规定》(青城管规〔2023〕2号)第六条规定“新增、到期更换的燃气表应当使用方便用户缴费、具有远程控制功能的物联网燃气表”。出于安全考虑,到期燃气表必须更换,新表安装前均经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后投入使用。如果您还有供气、供热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可拨打能源集团24小时服务热线96556,也可通过“青岛能源集团”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集团范围内服务事项,感谢您的参与。
2024-08-29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