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青岛市对于“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年限为毕业后1年还是2年?
考研/公/编/教师等特殊岗位的“应届毕业生”身份认定年限是否有区别?
面对如今严峻的就业形势,“应届毕业生”身份有没有放宽的计划?

刘学俊党组书记、局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网友您好,我市在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当年应届毕业生是指当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是按照省里政策统一执行的,目前还未接到省里政策调整的通知。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10-18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