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单位要求职工对未休的带薪年假写承诺书放弃休假,并且不要三倍工资。单位这样做是否违反劳动法?如违法,人社局的劳动稽查大队是否应该安排一次拉网排查?

刘学俊党组书记、局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网友您好!用人单位和职工可以就带薪年休假的安排进行协商,但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强制要求职工放弃带薪年休假和相关补偿。如您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您的带薪年休假权益,您可通过“青岛人社”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532-82670331反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托“双随机一公开”,适时组织相关专项行动,打击侵犯劳动者劳动权益的行为。感谢您的参与。
2024-10-09 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