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各区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中,一般会有这样的规定:“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或“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本人从事城镇公益岗位两年多来,热爱岗位,每天认真地完成社区工作每一项任务。一次在工作中,负工伤至部分劳动能力受限,鉴定为十级伤残。另外我家庭比较困难,妻子智力残疾四级,还供养两个学龄孩子和七十多岁老人。多亏党的政策好,公益岗这份就业机会对我的家庭帮扶很大,但眼看三年将期满,今特向人社部门请求再续三年公益岗就业机会,希望能批准,谢谢。

刘学俊党组书记、局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网友,您好!我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自2022年正式启动,兜底帮扶城乡困难群体就业增收。根据全省统一要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间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待遇,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考虑到部分家庭困难、就业困难等特殊群体持续帮扶需要,我市规定:城镇公益性岗位在岗期间累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满3年且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可根据《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有关规定再次安置。具体工作由各区市人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您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向当地人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也可以留下联系方式,我们将线下与您进一步沟通联系。感谢您的参与!
2024-10-09 15:33